浙江红久律师事务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服务为先、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本所真正做到统一接受委托,指派适合的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相应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以律师事务所的整体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真正做到律师事务所为责任主体和服务主体,担任法律顾问、参加诉讼、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辩护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均由最适合的律师提供相应法律文书并配备事务所和本所顾问单位的整体社会网络资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